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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来,依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、广东省财政厅、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《关于发布广东省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告诉》(粤科函高字〔2021〕317号),巨轮智能配备股份有限公司 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及全资子公司巨轮(广州)机器人与智能制作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巨轮广州”)被确定为广东省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。具体的细节内容如下: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等有关法律法规,公司及巨轮广州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确定起三年内(2020年度至2022年度)将享用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,即按15%的税率交纳公司所得税。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影响企业2020年度的相关财务数据。